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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E-mail: fk@cn-alum.com

关于转发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“七项要求”适用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

各基层党总支(支部)、机关各处室: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党风廉政建设,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“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‘七项要求’的规定”,现将中纪委近日制定的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“七项要求”适用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若干问题解释》转发给你们,望认真组织学习。
附件: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“七项要求”适用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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